法规定,商标注册需申请人合法,商标具显著性、不侵权、不违法禁用条款且非近似或相同于已注册或初审商标
是关于《商标法》中商标注册的条件:

申请人条件
| 申请人类型 | 具体要求 |
|---|---|
| 国内申请人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申请商标专用权。 |
| 外国申请人 | 需按照其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遵循对等原则。 |
商标构成条件
| 条件类型 | 具体要求 |
|---|---|
| 法定构成要素 | 任何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
| 显著性 | 固有显著性:标志立意新颖、设计独特,能直接区分商品或服务; 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叙述性标志(如通用名称、原料描述)经使用取得“第二含义”后可注册。 |
| 禁止情形 | 禁用标志: 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 与政府间国际组织标志相同或近似(未经同意); 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或欺骗性; 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 限制性地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除非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证明商标组成部分。 |
禁止与在先权利冲突
| 冲突类型 | 具体要求 |
|---|---|
| 在先商标权 | 不得与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相同或近似。 |
| 其他在先权利 | 不得侵犯他人的商号权、著作权、姓名权、外观设计权、地理标志权等。 |
|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 | 对复制、摹仿或翻译驰名商标的行为,无论是否同类商品,均可能被禁止注册。 |
其他要求
| 要求类型 | |
|---|---|
| 非功能性三维标志 | 仅由商品自身性质、技术效果或实质性价值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 |
| 诚实信用原则 | 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是否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解答:是的,根据现行规定,个人申请商标注册需提供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与申请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相关)。

问题2:如果商标包含地名,是否一定不能注册?
解答:不一定,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如“黄山”可指山脉或茶叶品牌),或作为集体/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如“金华火腿”),则可以注册,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如“纽约”)通常不得注册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403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