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属于商标注册第几类

商标注册主要属于第14类,涵盖珠宝首饰等;部分人造首饰属第26类

在商标注册分类中主要涉及第14类、19类、21类、22类和23类,以下是各类别的具体说明:

饰品属于商标注册第几类

第14类:珠宝、贵金属制品及首饰

群组 具体商品
1401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如金、银、铂等)
1403 珠宝首饰、宝石、翡翠、珍珠、钟表、贵金属制饰品(如项链、手镯、胸针等)
墨玉饰品、银线(首饰)、象牙(首饰)、贵金属饰针等

第19类:建筑材料及非金属装饰品

群组 具体商品
1901 非金属建筑材料(如石料、混凝土等)
1913 非金属制建筑装饰品(如石制或木制摆件、墙面装饰物等)

第21类:家用器具及装饰容器

群组 具体商品
2101 玻璃、瓷、陶制装饰品(如花瓶、雕塑等)
2106 家庭日用陶瓷制品(如装饰性碗碟、花瓶等)
2113 化妆用具(如梳子、化妆镜等)

第22类:绳网袋篷及装饰材料

群组 具体商品
2202 人造植物、装饰用塑料植物、花卉
2203 纺织品制壁挂、装饰用织物

第23类:纺织原料及线、纱、绳制品

群组 具体商品
2306 刺绣品、装饰性绣制品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饰品材质是人造宝石或塑料,应注册哪一类?

解答
若饰品以人造宝石、塑料、普通金属等非贵重材质制成,建议注册第26类(人造首饰类别),塑料手链、人造宝石耳环等,若涉及广告或销售服务,还需结合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进行保护。

饰品属于商标注册第几类


问题2:汽车内饰装饰品(如挂件、香水架)属于哪一类?

解答
汽车内饰装饰品通常属于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或第21类(家用器具)。

饰品属于商标注册第几类

  • 金属制汽车挂件 → 第19类
  • 塑料或陶瓷制香水架 → 第21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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