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属于第11类,具体在【1106】群组
商标注册主要属于第11类,详细情况如下:

核心类别:第11类【照明、加热、冷却、通风设备】
| 群组 | 具体商品项目 | 说明 |
|---|---|---|
| 1106组 | 空调用过滤器(110011) 运载工具用空调器(110079) 风扇(空调部件)(110225) 空调用蒸发器、冷凝器等(1106小类) 空气调节装置、空调设备(如家用空调、中央空调) |
涵盖空调核心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是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 |
关联类别(建议同步注册)
| 类别 | 保护范围 | 示例商品/服务 |
|---|---|---|
| 07类 | 空调压缩机、冷凝设备等机械部件 | 空调压缩机(0749小类) |
| 37类 | 空调安装、维修、清洗服务 | 空调设备安装与修理(3706小类) |
| 35类 | 广告宣传、品牌推广、电商销售 | 广告服务、在线市场推广(35013503小类) |
| 09类 | 空调遥控器、智能控制系统 | 遥控器(0906小类)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空调遥控器的商标应该注册在哪一类?
解答:空调遥控器属于第09类(电子电器设备),具体群组为0906组(遥控装置),若未单独注册,可能被他人抢注导致品牌保护漏洞。

问题2:如果只注册第11类,是否足够保护空调品牌?
解答:仅注册第11类可能不足,需考虑以下风险:

- 关联商品/服务:如压缩机(07类)、安装服务(37类)若被他人注册,可能限制品牌延伸;
- 品牌保护:未注册35类可能无法控制广告宣传中的商标使用,导致品牌稀释。
建议根据业务规划,结合核心类别与关联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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