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商标在不同类别可分别注册,需确保无跨类混淆风险,符合分类保护原则
解析与应对策略
核心概念解析
什么是”相同商标,注册中类不同”?
指同一文字/图形商标被不同主体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不同类别成功注册的现象。

- A公司注册”XYZ”在第25类(服装)
- B公司注册”XYZ”在第9类(电子产品)
商标分类体系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共分45个类别:
- 134类:商品
- 3545类:服务
法律依据与保护范围
| 法律条款 | 内容摘要 | 影响 |
|---|---|---|
| 《商标法》第22条 | 商标注册需按类别申请 | 同类保护,跨类需重新申请 |
| 《商标法》第56条 | 注册商标专用权限于核准类别 | 不同类别不构成侵权 |
|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 明确商品/服务相似性判断标准 | 跨类近似可能被驳回 |
典型风险场景
市场混淆风险
| 场景 | 风险等级 | 举例 |
|---|---|---|
| 跨类别商品关联性强 | “苹果”手机(第9类)与”苹果”果汁(第31类) | |
| 品牌延伸受阻 | 服装品牌拓展电子产品时遭遇已有商标壁垒 |
法律纠纷隐患
- 恶意抢注:职业抢注人针对知名企业跨类布局
- 无效宣告风险: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挑战闲置商标
- 反淡化难题:驰名商标跨类保护需额外认定程序
典型案例分析
| 案例名称 | 争议焦点 | 判决结果 |
|---|---|---|
| 可口可乐公司vs某服饰厂 | 第32类(饮料)与第23类(纱线) | 允许共存,不构成侵权 |
| 老干妈vs某电子公司 | 第30类(辣椒制品)与第9类(电池) | 电子公司商标被宣告无效 |
企业应对策略
防御性布局
- 全类注册:对核心商标进行45类全覆盖(如华为、小米)
- 关联类别预占:例如餐饮企业同时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
监测与维权
- 建立监测系统:通过商标局官网定期检索
- 重点打击对象:
- 相同/近似商标+类似商品
- 恶意抢注行为
- 攀附驰名商标的跨类申请
争议解决方案
| 途径 | 适用情形 | 成本周期 |
|---|---|---|
| 异议申请 | 公告期内发现 | 低费用/3个月 |
| 无效宣告 | 已注册商标 | 高费用/1年以上 |
| 司法诉讼 | 侵权行为发生 | 中等/624个月 |
常见问题解答
Q1:如何查询目标商标在哪些类别已被注册?
A1:可通过中国商标网(sbj.cnipa.gov.cn)的”商标综合查询”功能,输入商标名称后选择”查看全部类别”,系统将显示所有注册记录,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深度检索,避免遗漏近似商标。

Q2:注册不同类别的相同商标是否需要对方授权?
A2:原则上不需要,根据《商标法》,不同类别的商标注册互不冲突,但需注意:若新申请商标可能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如驰名商标),或存在恶意抢注情形,仍可能被驳回或宣告无效,建议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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