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茅台商标注册成功,标志着其品牌地位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维护品牌形象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申请历程
| 年份 | 事件 |
|---|---|
| 2001年9月 | 茅台集团首次提交“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 |
| 2010年 | 茅台继续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 |
| 2012年7月 | 商标局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过初审。 |
| 2016年12月 | 工商总局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
| 2017年1月 | 茅台集团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
| 2018年5月 | 商评委作出复审决定:不予核准注册。 |
| 2018年7月 | 茅台起诉商评委,要求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 |
反对声音
主要反对者
- 汾酒:1952年即被评为国家名酒,第一个表示强烈反对并提交异议书。
- 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多家名酒企业:联合上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 中粮长城酒业、郎酒、舍得酒业、双沟酒业:纷纷表示“国酒”商标不应被茅台集团注册独占。
异议理由
- 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商评委认定,“国酒”二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 隐性资源和利益蛋糕:“国酒”二字背后有着巨大的隐性资源,以及“国字号”背后难以估量的利益蛋糕。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茅台集团为何要申请“国酒茅台”商标?

答:茅台集团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可能是为了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其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国酒”二字也能为茅台带来额外的市场认可和消费者信任。
问题2:为什么其他酒厂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答:其他酒厂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国酒”二字不应被茅台集团独占,这会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酒厂的品牌声誉和市场份额。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94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