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缺乏显著特征、通用名称等通常不可以
违反公序良俗的标志不可以注册商标

- 包含不良信息:如果商标中包含诸如色情、暴力、赌博、恐怖主义等违背社会公德和良好风俗的内容,是绝对不允许注册的,带有淫秽图案或者宣扬暴力恐怖行为的文字组合,这类标志会对社会风气和公众心理产生负面影响,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所以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 带有歧视性元素:涉及对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地域等进行歧视性表达的标志也不能注册,含有贬低某一特定民族形象或者使用带有性别歧视意味的文字、图案来构成的商标,因其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平等以及和谐氛围,不符合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
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可以注册商标
- 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功能、用途、原料等特点的通用名称,一般不能注册为商标,在食品类别中,“苹果”一词如果单纯用在苹果这种水果相关产品上,由于它是该商品的通用名称,无法区分不同生产者的产品来源,所以不能注册为商标,但如果是经过独特设计,使其具有了显著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特点,比如特定的字体、颜色搭配或者与其他元素组合后形成了独特整体外观的“苹果”标识,是可以注册的。
- 简单几何图形等常见符号:像简单的三角形、圆形、正方形等单纯的几何图形,以及过于常见的数字、字母组合(如单独的字母“A”、数字“1”等),如果没有经过特殊创意设计,使其具备能够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通常也难以获得注册,因为这些元素在各类商品和服务中被广泛使用,缺乏独特性,消费者很难将其与特定生产者联系起来。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标志不可以注册商标
- 他人著作权:如果在商标设计中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例如抄袭知名画家的画作、热门影视作品中的经典形象等用于商标申请,那这种侵犯著作权的商标是不能注册的,某企业未经迪士尼公司许可,将迪士尼经典卡通形象米老鼠的形象直接用在自家产品商标上进行注册申请,这就是典型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会被驳回注册申请。
- 他人专利权:当商标的构成要素涉及到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等时,同样不可以注册,某一款产品独特的包装外观设计已经获得了专利保护,若其他商家模仿该包装外观申请商标,就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无法成功注册该商标。
- 他人商标权: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的,也不能注册,市场上已经有“可口可乐”这个驰名商标,若再出现“可可乐乐”“口可可乐”等与之近似到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同一品牌或存在关联关系的商标申请,是不会被核准注册的。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误认的标志不可以注册商标
- 误导商品质量等:如果商标容易让公众对商品的质量、产地、原料等特点产生错误认知,是不允许注册的,普通国产商品却使用类似国外知名品牌产地风格的商标,让消费者误以为是进口产品;或者在食品商标上标注含有某种名贵滋补食材但实际上并未添加,以此来误导消费者购买,这类带有欺骗性质的商标不能注册。
- 虚假表示商品性质:像一些明明是人工合成的材料制成的产品,却在商标中暗示是天然材质制成,这种虚假表示商品性质的商标也是不符合注册要求的。
相关问答
问题1:我设计了一个商标,里面有一些简单的花朵图案,能不能注册呢?
解答:如果只是简单的花朵图案,可能因缺乏显著特征而较难注册,不过要是你对花朵图案进行了独特的创意设计,比如赋予了它独特的色彩搭配、造型风格,使其能够与其他同类商品的装饰区分开来,具备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那就有可能成功注册,但如果就是很常见、普通的花朵样式,大概率会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而无法注册。

问题2:我想用一个网络流行语来当我产品的商标,可以吗?
解答: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这个网络流行语本身违反了公序良俗,比如包含低俗、暴力等不良内容,那肯定不可以注册,要是它不违反公序良俗,但属于通用词汇且直接描述了产品的特点、功能等,缺乏显著特征,也难以注册,如果这个网络流行语已经被他人先行注册为商标或者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情况,同样不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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