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33类必选项目

商标注册33类必选项目含葡萄酒、白酒、啤酒、蒸馏酒精饮料、利口酒

商标注册第33类必选项目详解

第33类商标

第33类商标属于“酒类及酒精饮料”类别,主要涵盖含酒精的饮品及其相关产品,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第33类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 酒精饮料(如白酒、啤酒、葡萄酒、威士忌等)
  • 酒精饮料浓缩液
  • 酒精饮料配料(如苦味剂、调酒剂等)
  • 酒精饮料相关服务(如酒吧服务、酒类零售等)

第33类必选项目清单

以下是第33类中必须选择的核心商品/服务项目,建议根据实际需求优先选择:

商品/服务编号 项目名称 示例 说明
330006 威士忌酒 苏格兰威士忌、美国波本威士忌 烈性蒸馏酒,需明确具体类型
330007 白酒 二锅头、酱香型白酒 中国传统蒸馏酒,需标注香型
330008 伏特加酒 俄罗斯伏特加、土豆伏特加 中性谷物蒸馏酒
330013 葡萄酒 干红葡萄酒、冰白葡萄酒 需区分静态酒、起泡酒(如香槟)
330022 啤酒 精酿啤酒、工业淡啤 需标注生产工艺或类型
330034 果酒(含酒精) 杨梅酒、荔枝酒 水果发酵酒,需注明水果种类
330036 利口酒 百利甜酒、君度橙酒 甜味加香酒精饮料
330074 蒸馏酒精饮料 白兰地、朗姆酒 需明确原料(如葡萄、甘蔗)
330075 配制酒 药酒、露酒 混合蒸馏酒或发酵酒

可选扩展项目(非必选但建议覆盖)

商品/服务编号 项目名称 示例 适用场景
330005 杜松子酒 伦敦金酒、风味金汤力 若涉及金酒产品
330054 开胃酒 苦艾酒、味美思 餐前酒或调酒基酒
330065 鸡尾酒 马天尼、莫吉托 预调酒或现调混合酒
330094 酒精饮料原汁 鸡尾酒浓缩液、预调酒基液 需搭配稀释后饮用

注意事项

  1. 核心商品必选原则

    商标注册33类必选项目

    • 至少选择1项核心商品(如白酒、啤酒、葡萄酒),否则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
    • 若仅选择非核心商品(如酒精饮料原汁),需提供充分使用证据。
  2. 描述准确性

    • 避免笼统表述(如“酒类”),需具体到品类(如“伏特加”“精酿啤酒”)。
    • 标注工艺或成分(如“陈年威士忌”“有机葡萄酒”)。
  3. 关联类别联动保护

    • 第35类:若涉及酒类销售、广告宣传(如“茅台”品牌营销),需同步注册。
    • 第43类:若提供酒吧服务或餐饮场所,需额外覆盖。
  4. 国际分类差异

    商标注册33类必选项目

    部分国家(如美国)将“葡萄酒”单列为第33类,而“啤酒”可能归入第32类(无酒精饮料),需根据目标市场调整。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第33类时,是否必须选择所有核心商品?

解答
不需要,只需选择至少1项核心商品(如白酒、啤酒、葡萄酒等),并根据实际经营范围扩展其他相关项目,但建议覆盖企业未来可能拓展的产品线(如从白酒延伸至果酒),以避免他人抢注。


问题2:如果只生产“果酒”,是否需要注册第33类中的“葡萄酒”项目?

解答

商标注册33类必选项目

  • 若产品为水果发酵酒(如果酒),需明确选择“果酒(含酒精)”(编号330034),无需额外注册“葡萄酒”。
  • 若产品为葡萄酿造酒(如葡萄酒),则需选择“葡萄酒”(编号330013),并与“果酒”区分。
  • 建议:若业务可能扩展至葡萄酿造酒,可同时注册两者以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71067.html

(0)
观察员观察员
上一篇 2025年5月20日 07:55
下一篇 2025年5月20日 08:04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