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窝商标注册属于第21类(家用器具
宠物窝商标注册类别解析
尼斯分类简介
商标注册采用《尼斯分类》,将商品和服务分为45个类别(134为商品,3545为服务),宠物窝作为实体商品,需根据其功能、用途确定所属类别。
宠物窝的核心类别
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
宠物窝(如猫窝、狗窝、宠物床垫等)属于此类,具体归类于:
- 2106群组: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 类似商品:宠物用小窝、垫子、篮子、喂食碗等。
| 类别 | 群组 | 具体商品示例 |
|---|---|---|
| 第21类 | 2106 | 宠物窝、宠物垫、宠物笼、喂食器 |
关联类别建议
若业务涉及以下场景,需额外注册其他类别:

- 第35类:广告销售
涉及宠物窝的线上/线下销售、批发、推广服务。
- 第28类:玩具
若宠物窝设计为娱乐用途(如互动玩具窝),需考虑此类别。

- 第19类:建筑材料
木质、金属材质的定制宠物窝可能与此类别交叉。
注册建议
- 核心类别:优先注册第21类(2106群组)。
- 扩展保护:结合业务需求,补充注册第35类(销售)、第28类(玩具)等。
- 注意:不同国家/地区对分类细则可能调整,建议通过专业机构查询最新分类。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宠物窝和宠物玩具属于同一类吗?
解答:

- 宠物窝属于第21类(家用器具);
- 宠物玩具(如逗猫棒、球类)属于第28类(玩具)。
若产品兼具窝与玩具功能(如互动型宠物屋),需同时注册两类。
问题2:销售宠物窝需要注册哪类商标?
解答:
- 直接销售:若仅销售自家品牌产品,注册第21类即可;
- 连锁加盟或广告推广:需额外注册**第3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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