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29类增小类,需选该类下对应食品项目,备材料提申请,审过缴
商标注册第29类增加小类操作指南
第29类商标核心范围
第29类主要涵盖动物类食品及其加工品,包括:

- 肉类、鱼类、家禽及野味
- 肉汁、腌制品、干制品
- 蛋类、乳制品(如牛奶、奶酪、黄油)
- 食用油脂(如猪油、橄榄油)
- 罐头食品(非果蔬类)
增加小类的操作流程
确定新增小类范围
需确保新增小类属于第29类定义范畴,
- 原注册小类:牛奶、奶酪
- 新增小类:酸奶、奶油、乳清蛋白粉
准备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 原商标注册证扫描件
- 《商标变更/续展/转让申请书》(官方模板)
- 新增小类对应的商品/服务项目明细
提交申请
- 途径:通过中国商标局官网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交
- 费用:每增加一个小类需缴纳规费(约¥150/小类,具体以官方为准)
审查与核准
- 商标局审核新增小类是否符合分类标准
- 通过后下发《核准变更通知书》
新增小类示例对照表
| 原注册小类 | 可新增小类 | 不可新增(跨类别) |
|---|---|---|
| 牛奶、奶酪 | 酸奶、奶油、乳清蛋白粉 | 奶粉(第5类)、巧克力(第28类) |
| 猪肉、牛肉 | 香肠、火腿、肉松 | 速冻饺子(第30类) |
| 鱼翅、海参 | 鱼罐头、虾酱 | 即食海苔(第29类) |
注意事项
- 分类准确性:新增小类需严格属于第29类,否则可能被驳回。
- 使用证据:若新增小类与原商标差异较大,需准备使用证据(如包装、销售记录)。
- 国际分类差异:出口产品需核对目标国分类标准(如欧盟与美国分类略有不同)。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新增小类后,原商标证书需要更换吗?
A:无需更换证书,但需保存《核准变更通知书》作为法律效力的补充文件,使用时建议标注完整小类信息。

Q2:如果新增小类被驳回,会影响原注册商标吗?
A:不会直接影响,驳回仅针对新增部分,原注册商标仍有效,可修改后重新申请新增小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67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