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注册缔约方

马德里商标体系缔约方涵盖全球128个国家/地区,包括中国、欧盟及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支持单一商标申请覆盖

马德里商标注册缔约方详解

马德里体系

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Madrid System)是由《马德里协定》(1891年)和《马德里议定书》(1989年)共同构成的国际商标注册框架,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一次申请、一种语言、一笔费用,实现多国商标保护。

马德里商标注册缔约方


缔约方分类

核心缔约方

类别 定义 当前数量(截至2023年)
纯协定缔约方 仅批准《马德里协定》的国家 1个(阿尔巴尼亚)
纯议定书缔约方 仅批准《马德里议定书》的国家 35个
协定+议定书缔约方 同时批准两项文件的国家 68个

延伸保护国

部分非缔约方国家(如加拿大、印度等)允许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主要缔约方列表(按地区划分)

(一)欧洲地区

国家/地区 加入文件 加入时间
德国 协定+议定书 1903年(协定)
1997年(议定书)
法国 协定+议定书 1904年(协定)
1997年(议定书)
英国 议定书 2020年(脱欧后重新加入)
欧盟(TMUE) 议定书 2019年(作为单一市场实体)

(二)亚洲及太平洋地区

国家/地区 加入文件 加入时间
中国 协定+议定书 1989年(协定)
1995年(议定书)
日本 协定+议定书 1955年(协定)
1998年(议定书)
韩国 议定书 2003年
澳大利亚 议定书 2018年

(三)美洲地区

国家/地区 加入文件 加入时间
美国 协定+议定书 1970年(协定)
2003年(议定书)
巴西 协定+议定书 1977年(协定)
2007年(议定书)
加拿大 议定书 2019年(仅限接收申请)

(四)非洲及中东地区

国家/地区 加入文件 加入时间
埃及 协定+议定书 1954年(协定)
2005年(议定书)
南非 协定+议定书 1934年(协定)
2000年(议定书)
阿联酋 议定书 2022年

关键注意事项

  1. 原属国要求:申请人需在缔约方中拥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住所。
  2. 费用差异:议定书缔约方需支付单独规费,而协定缔约方费用较低。
  3. 审查独立性:各缔约方仍保留对商标的最终审查权,可能驳回不符合本国法的申请。

常见问题与解答(Q&A)

问题1:如何查询某个国家是否属于马德里体系?

解答: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官网的「马德里体系成员」页面查询最新缔约方名单,注意区分「纯协定国」「纯议定书国」和「同为协定议定书国」,选择对应的申请路径。

马德里商标注册缔约方


问题2: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后,是否需要在所有缔约方单独续展?

解答:不需要,马德里商标注册的续展需在原属国提交一次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即可维持所有指定缔约方的效力,但需注意各国可能对续展期限有特殊要求(如美国需注册后第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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