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下证了被异议

商标注册后被异议需冷静应对,分析异议理由,准备证据材料,按时提交答辩,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

商标注册下证后被异议的详细解析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即注册成功前),第三方认为该商标违反《商标法》或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反对注册的请求,即使商标注册证书已下发,若异议成立,商标仍可能被撤销。


异议的法律依据

法律条款 内容摘要
《商标法》第3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均可在公告期内(3个月)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35条 异议成立则不予注册,不成立则维持注册;异议期间不影响商标的使用。

异议处理流程

步骤 说明
异议申请 第三方在公告期内(自初审公告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书。
答辩期 被异议人(商标注册人)收到通知后,需在30日内提交答辩材料。
形式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异议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则进入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 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如侵犯著作权、恶意抢注等),可能要求双方补充证据。
裁定结果 若异议成立,商标被撤销;不成立则维持注册,对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异议对商标权的影响

影响类型 具体说明
商标效力 异议成立:商标专用权自始无效,需停止使用并注销商标。
异议不成立:商标权不受影响。
使用风险 异议期间可正常使用,但若最终被撤销,需承担侵权责任。
品牌声誉 长期异议可能导致市场混淆,影响品牌形象。

被异议后的应对策略

  1. 积极答辩
    • 提供商标注册的合法证据(如使用时间、原创性证明)。
    • 反驳异议理由(如对方主张的“恶意抢注”不成立)。
  2. 协商和解

    与异议人沟通,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解决争议。

    商标注册下证了被异议

  3. 法律救济

    对裁定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证已下发,为什么还能被异议?

解答
根据《商标法》,异议申请需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3个月)提出,若异议在此期间提交,即使注册证已下发,异议程序仍会继续,若异议成立,商标将被撤销,注册证失效。

商标注册下证了被异议


问题2:异议期间能否继续使用商标?

解答
根据《商标法》第35条,异议期间不影响商标的使用,但需注意:

  • 若最终异议成立,继续使用可能构成侵权。
  • 建议在异议结果明确前谨慎使用,避免扩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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