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商标注册几类

空气净化器商标注册属于第11类(照明洁具、冷热

空气净化器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

根据《尼斯分类》及中国商标局规定,空气净化器相关产品主要归属于以下核心类别:

类别 类别名称 具体商品/服务
第11类 照明、加热、冷却设备 空气净化器、家用净化器、车载净化器、工业净化设备、滤网、滤芯、臭氧发生器等。
第5类 医药、卫生用品 空气净化用的消毒剂、杀菌剂、除醛剂、活性炭包等(若产品含消毒或医疗功能)。
第9类 电子电器设备 智能空气净化器、传感器、APP控制软件、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若涉及智能功能或电子设备)。
第35类 广告销售 空气净化器的销售、推广、分销服务(若企业涉及自有渠道销售或品牌营销)。
第42类 科技服务 空气净化器的维修、安装、技术支持、在线监测服务等(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如何选择注册类别?

  1. 核心类别(必选)

    空气净化器商标注册几类

    • 第11类:覆盖空气净化器整机及配件(如滤网、滤芯),是最核心的注册类别。
    • 第5类:若产品宣称“杀菌”“消毒”功能,需额外注册此类。
  2. 关联类别(可选)

    • 第9类:若产品具备智能联网功能(如手机APP控制),需注册此类。
    • 第35类:若企业自主推广销售(而非仅代工生产),建议注册以保护品牌营销权。
    • 第42类:若提供安装、维修等技术服务,需注册此类。
  3. 防御性注册

    空气净化器商标注册几类

    避免竞争对手抢注关联类别(如第35类“销售服务”),导致品牌被他人限制使用。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空气净化器的滤网单独销售,需要注册哪一类?

解答
滤网作为空气净化器的配件,属于第11类的“空气净化装置零部件”,若滤网宣称“抗菌”“除甲醛”等功能,还需在第5类注册(医药、卫生用品),建议同时注册两类以全面保护。

空气净化器商标注册几类


问题2:如果空气净化器带有“智能APP控制”功能,是否需要额外注册类别?

解答
是的!智能APP属于第9类的“计算机软件”范畴,需单独注册,若APP提供“空气质量监测服务”,还需在第42类注册“技术监测服务”,未注册可能导致他人抢注相同名称的软件版权。


小编总结建议

  • 基础保护:至少注册第11类(整机及配件)。
  • 功能扩展:根据产品特性(如消毒、智能功能)增加第5类第9类
  • 品牌防护:若涉及销售、技术服务,补充第3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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