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药材属于第5类(药品
商标注册中药材的分类指南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药材的分类需根据其性质、用途及加工状态确定,以下是详细分类说明:

核心类别:第5类(药品、医疗用品)
适用情况
- 已加工或作为药品原料的中药材:如炮制后的人参、当归、黄芪等,用于制药或直接作为中药饮片销售。
- 中成药、药酒、药茶:含中药材成分的成品药物。
- 医用营养品、卫生消毒剂:如含药材提取物的保健品、消毒液等。
第5类细分群组
| 群组 | 内容示例 |
|---|---|
| 0501 | 中药材原料(如人参、枸杞)、中药饮片 |
| 0502 | 中成药、药酒、药茶 |
| 0503 | 医用营养品(如阿胶糕、灵芝孢子粉) |
| 0505 | 卫生消毒剂(如含艾草成分的消毒液) |
补充类别:第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
适用情况
- 未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如新鲜采摘的草药(蒲公英、薄荷)、未经炮制的原药材(如生晒人参)。
- 园艺种植的药用植物:如石斛、金银花等作为经济作物种植的品种。
第31类细分群组
| 群组 | 内容示例 |
|---|---|
| 3106 | 未加工的草药、植物种子(如决明子、薏米) |
| 3108 | 鲜活植物(如盆栽药材:铁皮石斛) |
其他相关类别
- 第35类(广告销售):中药材的批发、零售、连锁经营需注册此类别。
- 第43类(餐饮服务):若涉及药膳、养生餐饮,需额外注册。
- 第30类(食品):含药材成分的普通食品(如姜糖、枸杞零食)。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中药材制成的保健品应注册哪一类?
解答:

- 若保健品宣称药用功效(如“增强免疫力”),属于第5类(医用营养品)。
- 若仅为普通食品(如枸杞红枣固体饮料),无疗效宣传,则属于第30类。
问题2:未加工的中药材与炮制品的分类区别是什么?
解答:

- 未加工药材(如晒干的菊花、原始根茎):归第31类(农产品)。
- 炮制后药材(如蜜炙甘草、炒决明子):因经过人工处理用于药品,归第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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