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须具显著特征,不违禁用条款,不侵他人权,符
商标注册的核心条件
合法性条件
商标注册需符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包括:
-
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 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官方标志(如“中国”“五星红旗”);
- 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如“联合国”“WTO”);
- 带有民族歧视性或欺骗性的词汇(如“黑人牙膏”曾因涉及种族问题被争议);
- 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要素(如暴力、色情相关符号)。
-
需授权使用的标志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如“北京”“上海”需国务院批准);
- 外国地名或标志性建筑名称(如“巴黎”“埃菲尔铁塔”需原属国同意)。
显著性条件
商标需具备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分为两类:
-
固有显著性

- 文字、图形、字母等组合具有独创性(如“苹果”图形商标);
- 臆造词或无特定含义的词汇(如“Kodak”“Sony”);
- 三维标志需具备独特形状(如可口可乐瓶身)。
-
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原本缺乏显著性的词汇,通过长期宣传和使用被公众认知(如“微信”最初为通用词汇,后因广泛使用具备显著性)。
非冲突性条件
申请商标需与现有商标不存在权利冲突,具体要求:
-
相同/类似商品/服务的近似商标

- 在先申请原则:同一类别下,他人已注册或已申请的近似商标会导致驳回(如“腾讯”与“腾迅”在电子类商品中冲突);
- 类似商品/服务判定:如“啤酒”与“果汁”属于类似饮料类,商标需避免近似。
-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即使商品/服务不类似,若与驰名商标(如“茅台”“耐克”)近似,可能因混淆风险被驳回。
其他条件
-
可注册类型
| 商标类型 | 示例 | 要求 |
||||
| 文字商标 | “华为”“小米” | 需符合公序良俗,无误导性 |
| 图形商标 | 星巴克绿色圆形图案 | 需具备独创性,非通用图形 |
| 三维标志 | 可口可乐瓶身 | 需非功能性,且具有显著特征 |
| 颜色组合商标 | 蒂芙尼蓝(Tiffany Blue) | 需通过使用形成独特识别 | -
不以不正当手段抢注

- 不得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如个人姓名、企业字号);
- 代理人/代表人不得抢注被代理人商标(如前员工不得抢注公司商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如何补救?
解答:可通过以下方式增强显著性:
- 修改商标设计(如添加独特图形或组合新词汇);
- 提交商标使用证据,证明通过宣传已使消费者产生关联(如“小红书”通过推广从普通词汇变为显著商标)。
问题2:如何避免与现有商标冲突?
解答: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 商标查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中国)或相应机构数据库中检索在先商标;
- 分类评估:确认自身商品/服务类别(如服装类第23类)及类似群组;
- 近似判断:委托代理机构或自行比对商标文字、图形是否易导致混淆;
- 调整策略:若存在高风险近似,可修改商标或选择不同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63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