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用于商标注册须经本人书面授权,不得侵犯人格权,需符合显著性要求且不属于禁用条款范畴,否则将导致
肖像权应用于商标注册的法律解析与实务指南
肖像权与商标权的法律关系
肖像权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对其肖像制作、使用、公开等权利,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

商标权的法律属性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具备显著特征且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肖像作为人格权客体,属于”在先权利”保护范畴。
| 对比维度 | 肖像权 | 商标权 |
|---|---|---|
| 权利主体 | 自然人 | 自然人/法人 |
| 保护期限 | 永久存续 | 10年可续展 |
| 行使限制 | 不得擅自商业化使用 | 禁止注册违反公序良俗标志 |
| 侵权认定标准 | 是否获得授权 | 是否具有混淆可能性 |
肖像商标注册的法定条件
积极要件
- 肖像具有显著识别性(如姚明投篮动作)
- 符合商业标识功能要求
- 经权利人书面授权
禁止情形
- 损害肖像主体人格尊严
- 误导公众产生身份关联
- 侵犯未成年人肖像权
- 包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注册流程与文件要求
基础材料清单
肖像权人身份证明 2. 授权使用协议书(需公证) 3. 肖像作品创作说明 4. 商标图样(含肖像要素) 5. 商标注册申请书
特殊审查程序
- 实质审查阶段增加”肖像权核查”环节
- 可能要求补充提交:
- 授权公证文书
- 肖像创作过程说明
- 使用意图声明
典型法律风险与防范
常见侵权情形
| 风险类型 | 典型案例 | 法律后果 |
|---|---|---|
|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 | “科比投篮剪影”商标被驳回 | 驳回注册+赔偿损失 |
| 虚构授权文件 | 某品牌伪造梅西签名被行政处罚 | 罚款+信用惩戒 |
| 超出授权范围使用 | 李宁公司超范围使用韦德肖像 | 承担违约责任 |
风险防范措施
- 建立肖像使用三级审核机制:
- 权属真实性核查
- 授权范围审查
- 使用场景合规性评估
- 保存完整的证据链:
- 授权谈判过程记录
- 授权金支付凭证
- 使用审批流程文档
司法实践典型案例
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案
- 案情: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主张”乔丹”商标侵害其姓名权及肖像权
- 判决: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姓名权侵害,但肖像权主张因图形无明确指向性未获支持
- 启示:抽象化肖像需结合知名度判断显著性
梅西代言纠纷案
- 案情:某公司擅自使用梅西比赛照片申请”MESSI10″商标
- 判决:北京市高院认定构成肖像权侵权,判令撤销注册商标
- 创新点:确立”动态形象静态化”的侵权认定标准
国际比较与跨境注册
主要法域规定对比
| 国家/地区 | 肖像权保护模式 | 商标审查重点 |
|---|---|---|
| 中国 | 独立人格权 | 在先权利冲突审查 |
| 美国 | 公开权(Right of Publicity) | 州法与联邦法双重审查 |
| 欧盟 | 人格权+数据保护 | GDPR合规性审查 |
| 日本 | 肖像使用权 | 防止消费者混淆判定 |
马德里体系特别规定
- 指定国家包含美国的,需同步遵守加州《形象权法》
- 延伸至欧盟国家的,需注意《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要求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是否可以使用已故人物的肖像进行商标注册?
A:需区分具体情况:

- 逝世未满50年:需获得继承人同意(《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 历史名人形象:可能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条款(如孔子、爱因斯坦形象)
- 特殊情形:若肖像已进入公有领域(如古代帝王画像),需证明无贬损使用
Q2:肖像授权书应包含哪些必要条款?
A:必备条款清单:
- 授权方身份信息(身份证号/护照号)
- 授权使用的具体肖像范围(附图样)
- 许可期限与地域范围
- 使用方式限制(如不得丑化、不得用于敏感商品)
- 商标申请失败的处理约定
- 违约责任条款(建议不低于授权金额3倍)
- 双方签字盖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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