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名称仅一横因缺乏显著性,违反《商标法》规定,需具备
商标注册名称仅含”一横”的可行性分析与建议
商标命名基本规则
| 项目 | 要求说明 |
|---|---|
| 显著性 | 需具备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识别能力,避免通用名称或简单符号 |
| 合法性 | 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如国家名称、红十字标志等) |
| 非功能性 | 三维标志需具备技术性功能以外的装饰性特征 |
| 非误导性 | 不得对商品性质、质量或产地产生误导 |
“一横”作为商标名称的可行性分析
纯文字”一”的注册风险
- 缺乏显著性:单一笔画易被认定为通用符号,难以证明其经过使用获得”第二含义”
- 审查标准: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单纯字母/数字/几何图形需证明显著性
- 典型案例:第35624789号”一”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2023年实审案例)
图形化”一横”的注册可能性
| 设计要素 | 注册建议 |
|---|---|
| 普通线条 | 需配合特定字体/色彩组合,形成独特视觉效果 |
| 艺术化变形 | 通过立体设计、动态效果等增加辨识度(需提交图样) |
| 组合商标 | 搭配文字/图形形成整体标识(如”一横科技”+波浪线组合) |
注册成功策略建议
增强显著性的设计方案
| 方案类型 | 实施要点 |
|---|---|
| 复合型商标 | “一横”+英文/拼音组合(例:YIHENG®) |
| 意象化设计 | 将横线转化为具象事物(如地平线、秤杆、光束等) |
| 动态商标 | 提交包含横线运动的GIF/动态图(需指定第38类新媒体服务) |
证据准备清单
- 连续6个月以上使用记录(广告投放、产品包装、交易凭证)
- 市场调研报告(证明消费者认知度)
- 行业专家出具的显著性说明文件
- 同类成功注册案例比对(需标注区别特征)
近似商标查询指引
| 检索类别 | 重点关注范围 |
|---|---|
| 文字商标 | “一”、”横”、”壹”及相关拼音组合 |
| 图形商标 | 直线型/条状设计(需注意不同角度、粗细、虚实线的组合差异) |
| 国际分类 | 根据实际经营范围,重点查询第3545类(广告销售至社会服务) |
常见问题解答
Q1:纯图形”一横”能否通过颜色区分获得注册?
A: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单色横线仍属缺乏显著性,若采用潘通色卡指定颜色(如荧光橙#FF6B00),并提交实际使用证据,可尝试主张”颜色+形状”组合商标,但需注意:2023年类似案例成功率不足15%。

Q2:被驳回后如何进行救济?
A:可在15日内提交驳回复审,重点从以下角度论证:
① 举证该标识在特定领域的识别度(如艺术领域”一横”代表水墨笔触)
② 证明已投入大量宣传费用(需提供发票、广告合同等)
③ 援引《商标法》第三十条,主张与在先引证商标存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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