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商标注册应选择第33类(含酒精饮料),涵盖蒸馏酒
白酒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
白酒商标注册属于《尼斯分类》中的 第33类,具体为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该类别涵盖所有酒精饮品,包括白酒、葡萄酒、威士忌、伏特加等。
第33类具体商品项目(与白酒相关):
| 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 说明 |
|---|---|---|
| 330001 | 白酒 | 中国传统蒸馏酒,如茅台、五粮液等 |
| 330002 |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 含酒精的饮品,如配制酒、果酒等 |
| 330003 | 威士忌 | 国际通用蒸馏酒 |
| 330004 | 伏特加 | 国际通用蒸馏酒 |
| 330005 | 白兰地 | 葡萄发酵蒸馏酒 |
| 330006 | 葡萄酒 | 发酵型果酒 |
白酒相关类似群组
在第33类中,白酒属于 类似群组3301,包含以下商品:

- 3301组: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如白酒、果酒、黄酒、米酒等。
- 需注意:若产品涉及“药酒”或“保健酒”,需额外考虑第5类(医药品)或第32类(无酒精饮料)。
白酒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
核心类别必须注册:
第33类是白酒的核心保护类别,未注册可能导致他人抢注或侵权。 -
关联类别建议注册:

- 第35类:广告销售、商业管理(如品牌推广、电商销售)。
- 第9类:酒瓶、酒具设计(如特殊瓶型需保护)。
- 第43类:餐饮服务(如酒窖体验、酒吧服务)。
-
显著性要求:
- 避免使用通用名称(如“二锅头”“高粱酒”可能被驳回)。
- 建议原创品牌名(如“茅台”“江小白”)。
白酒商标注册流程(简版)
| 步骤 | |
|---|---|
| 查询商标 | 在中国商标网检索是否与现有商标冲突。 |
| 提交申请 | 通过代理机构或自行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需分类选择第33类)。 |
| 形式审查 | 审核文件完整性(约1个月)。 |
| 实质审查 | 评估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或近似商标(约69个月)。 |
| 公告与发证 | 初审通过后进入3个月公告期,无异议则下发证书。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白酒商标注册是否需要同时保护第5类(医药品)?
解答:

- 如果产品宣称“保健功能”或添加药材成分(如人参、枸杞),需额外注册第5类(如“药酒”“保健酒”)。
- 普通白酒无需注册第5类,但需确保宣传用语不涉及医疗功效。
问题2:如何选择白酒商标的名称避免被驳回?
解答:
- 避免通用名称:如“高粱酒”“纯粮酒”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
- 避免地名误导:如“茅台镇”非原产地产品可能被驳回。
- 建议原创组合:如“江小白”“醉清风”等兼具文化内涵与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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