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化食品商标注册类别

膨化食品商标注册核心类别为第30类(方便食品),若含肉类成分需拓展第29类,建议结合产品特性多类别

膨化食品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核心注册类别:第29类(食品类)

膨化食品属于加工后的食品,主要归类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第29类,具体涉及以下子类别:

膨化食品商标注册类别

类别 子类别 涵盖范围
29类 2903膨化食品 薯片、虾条、爆米花、玉米脆片、锅巴、米果等膨化类零食。
29类 2904腌制、熏制食品 若膨化食品含调味料(如烤肉味、芝士味),需覆盖此类。
29类 2901肉制品 若含肉类成分(如鸡肉味膨化食品),需额外注册此类。

关联注册类别建议

为避免品牌被抢注或侵权,建议同时注册以下关联类别:

类别 用途说明
30类 方便食品、调味品(如附赠的调味粉包、酱料包)。
35类 广告销售、连锁加盟(若涉及品牌推广或招商)。
16类 食品包装袋、外盒(若需保护专属包装设计)。
43类 餐饮服务(若涉及线下门店销售或体验店)。

注册流程与材料

所需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委托书(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 个人:个体工商户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

注册流程

步骤 说明
商标查询 检查是否存在近似商标,降低驳回风险。
提交申请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理机构)提交材料,缴纳官费(约300元/类)。
形式审查 12个月,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实质审查 68个月,审核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或与他人商标冲突。
初审公告 通过后进入3个月公告期,无异议则核准注册。
下发证书 约912个月取得《商标注册证》。

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膨化食品商标注册时,是否需要同时注册第30类?

解答
若膨化食品附带调味料包(如番茄酱、椒盐粉),建议注册第30类(方便食品、调味品),若仅为独立包装的膨化食品,可暂不注册,但需评估未来产品线扩展需求。

膨化食品商标注册类别


问题2:个人能否申请膨化食品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解答
个人可以申请,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或“食品生产”。
  2. 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申请,商标使用权归个人所有。
  3. 若未实际经营,可能因“缺乏使用意图”被驳回,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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