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奶在商标注册属于第29类(牛奶、奶制品)或第30类(咖啡、饮料),具体
豆奶商标注册类别详解
核心注册类别:第29类(食品)
| 类别 | 类别名称 | 具体项目 | 说明 |
|---|---|---|---|
| 第29类 | 食品 | 2907 奶及乳制品 | 豆奶作为植物基饮品,通常归类于“奶及乳制品”群组,与牛奶、羊奶等并列。 |
| 2907 其他奶制品 | 包含以大豆、杏仁、燕麦等植物为原料的“植物奶”(如豆奶、杏仁奶等)。 |
补充说明:
- 第29类主要涵盖直接食用的食品,豆奶若以常温或冷藏形式销售(如盒装、瓶装),应优先注册此类。
- 若豆奶添加其他成分(如糖、谷物等),需结合具体配方判断是否涉及其他类别(如第30类调味品)。
关联注册类别(扩展保护)
| 类别 | 类别名称 | 具体项目 | 说明 |
|---|---|---|---|
| 第32类 | 饮料 | 3202 不含酒精饮料 | 若豆奶以罐装、瓶装等形式作为饮料销售,需同时注册第32类。 |
| 第30类 | 方便食品 | 3008 米、面粉制品 | 若豆奶为冲泡型粉剂(如豆奶粉),需注册第30类。 |
| 第35类 | 广告销售 | 3501 广告服务 | 若需宣传品牌(如广告语、电商推广),建议注册第35类。 |
| 第43类 | 餐饮服务 | 4301 餐饮服务 | 若涉及豆奶的餐饮服务(如奶茶店、餐厅销售),需注册第43类。 |
注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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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组选择:

- 第29类中,豆奶通常归入2907群组(奶及乳制品),而非2906(肉制品)或2910(腌制食品)。
- 若产品含水果、谷物等混合成分,需额外考虑2905群组(腌制、加工蔬果)或3008群组(谷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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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类别风险:
- 若豆奶定位为“植物蛋白饮料”,可能被误认为属于第32类(饮料),建议同时注册29类和32类以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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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分类差异:

- 在欧美国家,植物奶可能归入第32类饮料,需根据目标市场调整注册策略。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豆奶和豆浆的商标注册类别是否相同?
解答:
- 豆奶:通常归为第29类(奶及乳制品)或第32类(饮料),取决于产品形态。
- 豆浆:若为即饮型液体饮料,属于第32类;若为粉状冲调品,则属于第30类(方便食品)。
- 建议:根据产品形态选择核心类别,并扩展注册关联类别。
问题2:在不同国家注册豆奶商标时,分类是否有差异?
解答:

- 中国:豆奶主要归入第29类(食品)或第32类(饮料)。
- 欧盟/美国:植物奶可能更倾向于第32类(饮料),需结合当地消费习惯调整。
- 建议:通过马德里体系或单一国家注册时,需查询当地分类细则,避免遗漏。
:豆奶商标注册应以第29类为核心,根据产品形态(液态/粉状)和销售渠道(食品/饮料)扩展至第30类或第32类,并配套保护相关服务类别(如第35类广告、第43类餐饮),跨境品牌需注意不同国家的分类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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