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注册商标的定义
第三类注册商标主要涉及日化用品,具体涵盖化妆品、清洁制剂、香水、护肤护发产品等与个人护理及家庭清洁相关的商品,根据《尼斯分类》(国际通用的商标分类标准),第三类属于商品商标,其核心范围是“化妆盥洗用品”。
第三类商标包含的商品范围
以下是第三类商标的典型商品类别及示例:

| 类别细分 | 具体商品示例 |
|---|---|
| 化妆品 | 口红、眼影、粉底、指甲油、BB霜、卸妆水等 |
| 清洁制剂 | 洗衣液、洗洁精、洗手液、玻璃清洁剂、厨房去油污剂等 |
| 香水与香氛 | 香水、古龙水、香薰精油、车载香氛等 |
| 护肤护发品 | 面霜、乳液、精华液、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等 |
| 个人护理工具 | 化妆棉、粉扑、眉笔、剃须膏(非电动剃须刀)等 |
| 其他 | 牙膏、牙刷、假睫毛、纹身贴、晒后修复凝胶等 |
第三类商标注册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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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流程
- 查询商标:先在商标局官网或专业平台检索是否重名。
- 提交申请:需提供商标图样、商品服务项目(需精确对应第三类)、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 形式审查:审核材料完整性(约12个月)。
- 实质审查:核查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或与现有商标冲突(约69个月)。
- 公告与领证:通过后进入3个月公示期,无异议即可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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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显著性要求:商标需具备区分度(如“纯文字”“图形+文字”组合)。
- 避免通用名称:如“洗面奶”“洗发水”等通用词汇单独使用可能被拒。
- 精准选择子类:第三类含多个子类(如0301化妆品、0306金属清洁剂),需根据实际商品覆盖范围选择。
- 防御性注册:可考虑全类注册或关联类别(如第5类药品、第21类器皿)保护品牌。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第三类商标与第五类(药品)有什么区别?
解答:
- 第三类:针对外用护理,如护肤品、香水、清洁用品等,不涉及治疗功能。
- 第五类:涵盖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等具有医疗或治疗作用的商品。
示例:防晒霜(第三类) vs. 抗真菌药膏(第五类)。
问题2:如果产品同时涉及第三类和第二类(颜料涂料),如何分类?
解答:

- 优先按核心功能分类:若产品以“化妆品”为主(如带颜色的艺术彩妆),归第三类;若以“工业涂料”为主(如墙面漆),归第二类。
- 跨类申请:若产品功能跨界(如彩色指甲油既属化妆品又含颜料),需**同时注册第三类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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