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商标注册前可使用但无专用权,需查询避侵权,建议
商品名称在商标注册之前的注意事项
商标与商品名称的区别
| 对比项 | 商标 | 商品名称 |
|---|---|---|
| 定义 | 用于区分商品来源的标识 | 用于描述商品通用名称或特性 |
| 法律保护 | 注册后受《商标法》保护 | 通常不受专用权保护 |
| 独占性 | 注册成功后禁止他人同类使用 | 可被多家企业共用 |
| 示例 | “可口可乐”(注册商标) | “智能手机”(通用名称) |
典型案例
- 商标:苹果公司注册”iPhone”(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 商品名称:手机厂商常用”旗舰机型”(描述性词汇,无法独家占用)
商标注册前的商品名称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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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风险
- 若商品名称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近似(如”小米”与”小麦”),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 案例:某食品企业使用”经典”作为饼干名称,被认定与”好丽友”商标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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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阻止他人抢注
- 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可能被竞争对手抢先注册
- 数据:2022年国内商标注册量达796万件,日均新增2.2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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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难度大

- 需证明商品名称已具有”一定影响力”(依据《商标法》第32条)
- 举证要求:需提供连续使用满1年且有市场知名度的证据
法律保护差异对比表
| 保护依据 | 注册商标 | 未注册商标的商品名称 |
|---|---|---|
| 法律条款 | 《商标法》第57条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
| 保护范围 | 全类禁止相同/近似使用 | 仅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 |
| 维权成本 | 官方维权渠道明确 | 需自行收集证据链 |
| 保护期限 | 10年可续展 | 需持续维护知名度 |
特殊情形
- 通用名称化风险:长期使用的商品名称可能被认定为行业通用名称(如”阿司匹林”原为商标,现成通用名)
- 地名冲突:含行政区划名称的商品可能违反《商标法》第10条(如”北京”牌啤酒)
合规使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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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TM符号
- 在商品名称后标注”TM”声明商标申请意向
- 注意:TM不等于已注册商标,不能阻止他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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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查询检索
-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bj.cnipa.gov.cn)进行近似查询
- 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做全面筛查(含图形/声音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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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使用证据

- 建立证据档案: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展会资料等
- 重点保存最早使用时间证据(如2023年1月1日首次上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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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储备
- 在核心类别(第25类服装)基础上,扩展关联类别注册(第35类广告销售)
- 参考标准: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至少3个关联类别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商品名称在商标注册前可以正常使用吗?
A:可以,但需注意:
① 不得突出使用导致混淆(如将”经典”放大标注)
② 避免与注册商标近似(如”伊利”与”伊力”牛奶)
③ 保留完整证据链(建议公证首销凭证)
Q2:如果商品名称被他人抢注怎么办?
A:应对策略:
① 异议程序:在公告期内(3个月)提出商标异议
② 无效宣告:若已注册成功,可依据《商标法》第32条申请无效
③ 协商转让:评估对方商标价值,协商购买(市场价格约210万元/件)
④ 改名重建:若维权成本过高,可重新设计品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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