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商标注册主要属于第28类(玩具、体育用品),若涉及其他商品需结合
盲盒商标注册的核心类别
盲盒作为一种以“随机性”为卖点的商品,其商标注册需根据具体产品形态和用途确定核心类别,以下是关键分析:
第28类:玩具、体育用品
- 群组:2802(玩具)
- 涵盖范围:盲盒公仔、手办、潮玩、扭蛋等实体玩具类产品。
- 示例:泡泡玛特、52TOYS等潮玩品牌的盲盒均注册于此类别。
- 说明:若盲盒内含可独立使用的玩具(如拼装模型、娃娃),则必须注册第28类。
| 类别 | 群组 | 具体商品项目 |
|---|---|---|
| 第28类 | 2802 | 玩具娃娃、模型、塑料玩具、益智玩具等 |
关联类别扩展
- 第16类:办公用品、文具
若盲盒与文具结合(如盲盒笔、笔记本),需额外注册。 - 第21类:家用器皿、容器
若盲盒设计为餐具、摆件等实用物品,需覆盖此类别。 - 第9类:电子产品
若盲盒含电子配件(如蓝牙音箱、LED灯),需补充注册。 - 第35类:广告销售
用于品牌推广、线上线下销售(如盲盒自动贩卖机)。 - 第41类:娱乐服务
若涉及盲盒主题展览、线下体验活动,需注册此类。
注册盲盒商标的注意事项
- 明确产品形态
若盲盒为纯玩具,仅需第28类;若包含其他功能(如联名服饰、食品),需跨类别注册。

- 保护关联商标
避免他人抢注相似名称(如“盲盒”+通用词),建议全类注册或防御性储备。
- 版权登记辅助
盲盒设计(如形象、包装)可同步登记著作权,增强保护力度。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盲盒内含电子产品(如智能手办),如何注册?
- 解答:
需同时注册:- 第9类:覆盖电子手办、智能玩具等硬件;
- 第28类:保护玩具属性;
- 第42类(可选):若提供APP互动功能,需增加此类。
问题2:盲盒品牌是否可以只注册第35类(销售)?
- 解答:
不建议,第35类仅保护销售行为,若未注册第28类(实体商品),他人可合法生产同名玩具,导致品牌混淆,需以第28类为核心,搭配第35类形成完整保护。
盲盒商标注册应以第28类(玩具)为主,根据产品扩展功能(如联名、电子化)补充关联类别,并注意版权登记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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