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注册与R标的区别详解
核心概念对比
| 对比项 | 马德里商标注册 | R标(®) |
|---|---|---|
| 定义 | 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 | 在单一国家/地区成功注册的商标标识 |
| 法律效力范围 | 指定成员国(需通过各国审查) | 注册国/地区内受法律保护 |
| 符号使用 | 不可使用®符号 | 可使用®符号(需在注册成功后) |
| 注册流程 | 单一申请覆盖多国,需各国分别审查 | 直接向单一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申请 |
| 有效期 | 10年(可续展,需各国单独操作) | 通常10年(依各国法律) |
关键差异分析
注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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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
属于国际注册体系(WIPO管理),需通过原属国商标局转递申请,指定成员国需在1218个月内完成审查。
中国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欧盟,需等待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单独审核。 -
R标:
是单一国家/地区(如中国、美国)完成实质审查并核准注册后的商标状态,可直接使用®符号。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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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
在指定国未通过审查前,不具备该国法律效力;若某国驳回,需通过驳回复审或放弃该国保护。
马德里申请指定日本被驳回,则该商标在日本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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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标:
在注册国享有完整专用权,可禁止他人相同/类似商品的商标使用。
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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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
在未获得指定国批准前,不可标注®符号;若某国批准,需单独标注“®+国家代码”(非强制)。
在中国获批后可标注®,但在欧盟未获批前仍需标注“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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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标:
注册成功后即可合法使用®符号,无需额外标注。
常见问题解答
Q1:马德里商标注册成功后,是否所有指定国都自动获得R标?
A:否,马德里申请需经过各指定国的独立审查,仅通过审查的国家才会授予注册(即R标),若某国驳回,需单独处理(如复审或放弃),否则无法在该国使用®。

Q2:中国企业通过马德里注册欧盟商标,能否直接在产品上使用®?
A:不能,需等待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核准注册后,方可在欧盟范围内使用®,若仅部分指定国(如德国)获批,需标注“®+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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