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注册不受理
一、商标不符合法定构成要素
| 具体情况 | 示例 |
| 缺乏显著特征 | “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等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特点、功能、用途等的词汇,如“苹果”(指定在苹果商品上)、“优质”(用于各类商品或服务描述品质) 。 |
| 以三维标志申请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 | 如申请在香皂上的“长方体”形状,该形状是香皂常见的外观形态,由其自身性质决定,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
| 以声音为商标但无法用乐谱或文字准确描述 | 例如一段复杂且难以通过标准乐谱或精确文字表述的声音,无法满足商标注册对声音商标描述规范的要求。 |
二、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 冲突类型 | 说明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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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已注册商标近似 | 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新申请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组合等方面相似,易导致公众混淆,如已有“娃哈哈”商标注册在饮料类,新申请“哇哈哈”用于饮料,容易让消费者误认。 |
| 侵犯著作权 | 商标图案抄袭他人具有著作权的作品,如将知名绘画作品稍作修改后申请商标。 |

| 侵犯专利权 | 若商标设计中包含了他人的专利外观设计元素,未经授权用于商标注册,会引发侵权问题,例如某电子产品外形有专利保护,将其外形作为商标申请可能侵权。 |
| 侵犯姓名权 | 擅自使用他人姓名(包括公众人物、知名人士等)作为商标,易造成公众误解与姓名权人的关联,比如未经姚明授权,将“姚明”名字用于运动品牌商标申请。 |
三、违反禁用条款
| 禁用情形 | 相关规定 | 示例 |
| 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 | 《商标法》明确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申请“五星红旗”图案作为商标用于商业产品。 |
| 使用国际组织名称、标志等 | 与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除非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如未经奥林匹克委员会授权,申请“奥运五环”标志用于非奥运相关商品。 | |
| 带有民族歧视性 | 包含歧视性语言、称谓或形象,伤害民族感情与社会公序良俗,黑鬼”字样用于商标。 | |
|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 商标文字或图形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特性等产生错误认知,像“万能药”用于药品商标,“永不磨损”用于皮鞋商标。 |
四、恶意注册
| 恶意情形 | 表现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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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囤积商标 | 大量注册与他人知名品牌相近或具有潜在价值的商标,无真实使用意图,阻碍他人正常商业发展,如某公司注册多个与行业头部品牌近似的商标,待价而沽。 |
| 傍名牌 | 刻意模仿知名品牌的包装、装潢、名称等,企图借助知名品牌的市场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例如一些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模仿知名品牌的瓶身设计、标签风格。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 1:如果商标部分元素符合禁用条款,但整体有独特设计,能否注册成功?

解答:一般情况下较难注册成功,商标审查是整体审查,即使部分元素违规,也可能因整体易产生不良联想或违反相关规定而被驳回,不过,如果能通过合理方式突出独特设计部分,弱化禁用元素,并证明不会引发公众误解或违反公序良俗等,在个别案例中或许有争取空间,但总体难度很大。
问题 2:如何避免商标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
解答:在申请商标前进行全面的商标查询,不仅查询商标局已注册商标,还要关注正在申请中的商标,对同行业或关联行业的知名品牌、著作权作品、专利等进行了解分析,确保自己的商标设计与之有明显区别,可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专业评估与风险排查,从源头降低冲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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