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注册复审是商标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流程。
国家商标注册复审
1、定义: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2、类型:

| 类型 | 说明 |
| 商标注册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
| 商标异议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
| 商标撤销复审 | 当事人对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依职权主动撤销注册商标或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撤销请求做出是否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复审 |
3、时间: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证据材料。
4、需提供的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 1 | 《商标代理委托书》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
| 2 | 各类复审申请书 | 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
| 3 | 理由和证据材料 |
5、复审的裁定:
| 类型 | 裁定结果 |
| 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
| 其他复审 |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
6、相关问题与解答:

| 问题 | 答案 |
| Q1:如果商标被驳回,我应该如何申请复审? | A1:仔细阅读驳回通知书,分析驳回的具体理由,包括法律条款和事实依据,确定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准备复审申请书,明确指出申请复审的具体事项和理由,收集证据材料,如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等,以支持复审申请,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提交复审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 |
| Q2:哪些情况下我应该考虑申请商标复审? | A2:如果您的商标被驳回,您可以考虑申请复审,常见的驳回原因包括与他人商标构成近似、缺乏显著性、违反禁用条款等,在这些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论证来争取注册商标,如果您认为申请商标与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者您的商标已经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都可以作为申请复审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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