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浴商标注册类别
一、核心类别
| 类别 | 具体商品/服务 |
| 第11类 |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例如浴霸、智能马桶的加热功能、浴室用的换气扇等。 |
| 第6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钢管;五金配件等,像卫浴挂件(毛巾架、浴巾架等)、水龙头、花洒的金属部件等。 |
| 第20类 | 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等,卫浴中涉及的浴室柜、化妆镜等属于此类。 |
| 第21类 |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烹饪用具和餐具,包括制冰机、家用器皿、滤水器(家用或工业用)等,如卫浴中的洗漱杯、肥皂盒等。 |
二、重要相关类别

| 类别 | 具体商品/服务 |
| 第5类 |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灭虫威;熏剂;生物培养物等,例如一些具有特殊功效(如杀菌、消炎等)的卫浴清洁用品,可能涉及此类别。 |
| 第19类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纪念碑等,像卫浴间的陶瓷制品(如马桶、浴缸)、塑料管材等属于这个类别。 |
| 第35类 |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对于卫浴品牌来说,进行品牌宣传、市场推广等活动时涉及此类别。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我生产一种新型的智能卫浴设备,主要功能是自动清洗和烘干,应该注册哪个类别?

解答:这种新型智能卫浴设备主要功能是自动清洗和烘干,其核心功能仍与卫浴设备的使用相关,应重点考虑第11类(尤其涉及卫生用装置),由于它可能包含一些金属部件或外壳,也可以考虑在第6类进行补充注册,以确保对产品的主要部分有更全面的商标保护,如果该设备有独特的外观设计或形状,还可以考虑在第15类(外观设计)进行注册。
问题2:我开了一家卫浴专卖店,想注册一个商标,主要用于店铺的品牌宣传和服务,应该选哪个类别?

解答:对于卫浴专卖店用于品牌宣传和服务的商标,第35类是最合适的,因为第35类涵盖了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内容,能够很好地涵盖店铺的品牌推广、市场营销以及为顾客提供的相关服务等方面,有助于建立和保护店铺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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