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类别
第20类:主要包括家具、镜子、相框,以及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等,这一类别是家居类商标的核心,涵盖了大部分家具产品,如床、沙发、椅子、桌子、柜子等。
第24类:涉及床上用品、纺织覆盖物、毛巾、浴巾等纺织品,对于家居类企业来说,如果涉及到床上用品的生产或销售,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就需要在这一类别进行商标注册。
2、重要类别

第11类:包括照明设备和厨房用具等,如果家居产品中包含灯具,如吊灯、台灯、落地灯等,或者厨房用具,如炉灶、抽油烟机、烤箱等,那么在第11类进行商标注册是必要的。
第19类:涵盖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等,如果家居产品涉及到一些建筑装饰材料或构件,如门窗、地板、装饰线条等,可以考虑在这一类别进行商标注册。
第35类:被称为“万能商标类别”,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等服务,对于家居类企业来说,如果涉及到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线上线下销售等活动,注册第35类商标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品牌和服务。

3、关联类别
第6类:主要涉及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矿石等金属材料,如果家居产品中使用了金属材料作为主要部件或装饰,例如金属框架的家具、金属饰品等,可以考虑在第6类进行商标注册。
第18类: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行李箱和背包、毛皮等,如果家居产品中有使用皮革或人造皮革制成的部分,如皮沙发、皮椅等,或者有生产销售相关的皮具产品,可以在这一类别进行商标注册。

第27类:主要是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等,如果家居企业生产或销售地毯等产品,需要在此类注册商标。
家居类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时,应根据自身实际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范围,综合考虑上述相关类别进行全面布局,以有效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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