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总局商标注册大厅

商标总局商标注册大厅是负责处理商标注册相关事务的官方机构。

商标总局商标注册大厅

1、申请途径介绍

自行办理: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网址为[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主要区别在于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2、申请材料及要求

国内自然人自行办理:应当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需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符合条件且办理了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后,可自行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行办理:应当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等,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或者提交护照的复印件与翻译件。

商标总局商标注册大厅

3、特殊类型商标申请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直接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常规文件外,还应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等。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常规文件外,还应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4、缴费指南

商标总局商标注册大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据相关文件确定,具体可查询官方发布的收费标准。

缴费方式:各项商标业务均可通过线上缴纳费用,线上领取票据,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可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缴费通知书无缴费码,须登录提交申请的账户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申请人直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办事处、京外商标审协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或者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申请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须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用户凭缴费码在线支付缴纳费用。

缴费时间: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票据规则及领取方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当事人和代理机构缴纳商标费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当事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当事人;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当事人和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或简易用户)缴费的,需使用缴费账户在缴费57个工作日后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自行下载电子票据。

商标总局商标注册大厅

相关问题与解答

1、:申请商标注册什么时候缴纳费用?

: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商标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2、:如何确定商标所要申报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原则上指出了归入该类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各类的注释为确定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类别提供了思路,申请人可以依据各类的类别标题和注释确定申报类别,对于没有列在分类表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申请人可以参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每一类别的标题和注释确定申报类别,并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而且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误认。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302242.html

(0)
观察员观察员
上一篇 2025年2月25日 19:15
下一篇 2025年2月25日 19:2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