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注册成功案例

声音商标注册成功案例包括米高梅公司的狮子吼声商标、苹果的开机声音“咚”商标等。
注册主体 声音商标描述 注册过程及时间 显著性体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广播节目开始曲,全时长40秒,共18小节,有乐曲和播音员播报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呼号 2014年5月4日申请,2016年7月7日收到注册证书 该开始曲是国际台广播节目的开始曲,经过长期使用,能让公众第一时间联系到国际台,起到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腾讯公司 QQ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整体持续时间较短,仅由同一声音元素“嘀”音构成,包含六声“嘀”音,每个“嘀”音音调较高,各“嘀”音之间的间隔时间短且呈连续状态 2014年5月4日申请,历经多次驳回和复审,最终于2019年12月14日正式成功注册。 通过在QQ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与QQ之间形成了可以互相指代的关系,在即时通讯领域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稳定的对应关系。
苏菲品牌 卫生巾广告末尾的女声“SOFY” 2014年5月第一批申请注册,具体注册成功时间未明确提及,但在相关报道中已表明成功注册。 该声音与苏菲品牌的广告宣传紧密结合,经过大量使用和宣传,使消费者能够将此声音与苏菲品牌联系起来,从而具有显著性。
米高梅公司 电影播放时的“狮子吼”声音 具体申请时间和注册成功时间未明确提及,但作为国外较早的声音商标案例被广泛知晓。 其“狮子吼”声音独特且具有极高的辨识度,观众听到该声音就能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米高梅公司,起到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诺基亚公司 手机特有的和弦铃声“Nokia Tune” 具体申请时间和注册成功时间未明确提及,但该铃声在全球范围内广为人知且已成功注册为声音商标。 这首铃声简单易记、极具特色,与诺基亚手机紧密相连,成为诺基亚品牌的标志性声音,能够让消费者快速识别出诺基亚手机,具有显著的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声音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声音商标注册成功案例

声音商标注册需要满足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要求,形式上,申请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书、声音样本等,并对声音商标进行准确描述;实质上,声音商标要具有显著性特征,不能是通用声音或仅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特点的声音,同时还需避免违反禁用条款,如国歌、军歌、国际歌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2、如何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具有显著性?

声音商标注册成功案例

判断声音的显著性较为复杂,一般会考虑声音的独特性、与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以及消费者的认知等因素,独特创作的、非常见的声音相对更容易被认为具有显著性;如果声音经过长期使用、宣传,在消费者心目中已经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建立起了唯一对应关系,也可认定其具有显著性,像腾讯QQ的“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因其独特的节奏、音效以及与QQ软件的长期绑定使用,使得消费者能够将其与QQ联系起来,从而被认定为具有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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