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商标注册于2001年7月19日,注册号为1960163,国际分类为第30类方便食品。
| 商标名称 | 金六福 |
| 申请/注册号 | 1960163 |
| 国际分类 | 30类(方便食品)、33类(酒)、35类(广告销售)等 |
| 商品/服务列表 | 30类:可可制品、蜂蜜、馅饼、豆浆、食用淀粉等;33类:朗姆酒、杜松子酒、烈酒(饮料)、白酒等;35类:广告设计、商业管理辅助等 |
| 申请人名称 | 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 |
| 申请人地址 | 不详 |
| 专用权期限 | 不同类别有所不同,如30类的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10月20日 |
| 商标状态 | 已注册 |
| 类似群 | 30类:3001 ; 3005 ; 3007 ; 3011 ; 3012 ; 3017 ; 3018 ; 3019;33类:3301;35类:未明确具体类似群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金六福”商标在多个类别都有注册,这有什么好处?

答:“金六福”商标在多个类别注册有多方面好处,一是可以保护品牌在不同领域的权益,防止他人在其他类别抢注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消费者混淆和品牌声誉受损,二是有利于企业进行多元化发展,当企业拓展业务到其他相关领域时,已有的注册商标能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和成本,三是有助于提升品牌整体价值,多类别注册显示了品牌的实力和影响力,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和认同感。
问题二:如果发现有人未经许可使用“金六福”商标,应该如何维权?

答:如果发现有人未经许可使用“金六福”商标,首先应收集证据,包括侵权产品的照片、购买凭证、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可以向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侵权方不配合或继续侵权,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其依法查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侵权方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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