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国际商标
一、申请途径
1、单一国家注册:即依据各国法律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递交商标注册申请。
2、地区注册:通过在某个区域商标主管机关提交申请,效力及于区域内各成员国,例如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等。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行的商标注册。
二、申请流程
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为例:
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2表格)、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书等。

2、提交申请: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也可到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3、形式审查: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要求。
4、实质审查:WIPO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将申请转交各指定国进行实质审查。
5、核准保护:各个指定国进行实质审查,在12个月或18个月内做出核准保护或驳回的通知,期满未驳回的,视为该商标在该指定国获得自动保护。
三、申请费用

1、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黑白图样)或903瑞士法郎(彩色图样)。
2、补充注册费: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单独规费的缔约方除外。
3、附加注册费:在有补充注册费的情况下,如商品/服务的类别超过3个,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瑞士法郎。
4、单独规费:某些缔约方会要求收取单独规费。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哪些人可以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答: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包括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拥有我国国籍;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问: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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