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玻璃属于第**19类**商标。
1、第6类
金属门窗相关:钢制门窗可注册在此类别,如铝合金门窗、不锈钢门窗等金属材料制作的门窗产品。“XX牌”铝合金门窗,其商标可归为此类。
门窗配件相关:包括小五金具、金属建筑板、金属百叶窗等门窗配件或构件,像门窗上的合页、把手等小五金件,以及金属材质的窗格、门板等都属于该类别。
2、第19类

建筑材料相关:整体玻璃门、非金属门、塑钢门窗、玻璃钢制门、窗等建筑材料类的门窗产品可归为此类,比如常见的塑钢窗,其商标注册通常在第19类。
门窗附属材料相关:如密封胶条、橡胶密封圈等门窗使用的附属材料也可归为此类。
3、第35类

广告销售相关:如果门窗玻璃企业涉及到广告宣传、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等商业活动,需要注册此类别商标,企业为自己的门窗玻璃产品做广告宣传服务,就需要该类别的商标。
4、第40类
材料加工相关:如果企业不仅生产门窗玻璃产品,还提供门窗玻璃的加工、安装、维修等服务,那么可以考虑注册此类别商标,比如一家企业既销售门窗玻璃,又提供上门安装和维修服务,就可以将服务商标归为第40类。

门窗玻璃企业在选择商标分类时,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和业务范围来确定,确保商标能够全面覆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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