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流程图
一、前期准备
| 事项 | 详情 |
| 商标设计 | 自行设计:可借助专业图形设计软件(如 Adobe Illustrator 等),结合品牌定位、产品或服务特点,融入独特创意元素进行设计。 委托设计:寻找专业设计机构或设计师,沟通需求后获取设计方案。 |
| 商标查询 |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在商标查询入口输入商标名称、类别等关键信息进行近似查询; 也可使用第三方商标查询工具,但需注意其数据准确性与权威性。 |
二、提交申请
1、确定申请途径
自行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文件,或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
委托代理机构: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后由其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2、准备申请材料
以企业名义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清晰的商标图样、商标申请书(包含申请人信息、商标类别、商品/服务项目等)、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以个人名义申请:除上述部分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相关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并缴费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商标局或其指定的受理窗口,目前商标注册官费为纸质申请 300 元/类(限定本类 10 个商品),每超过 1 个商品加收 30 元;网上申请 270 元/类(限定本类 10 个商品),每超过 1 个商品加收 27 元,缴费可通过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方式完成。
三、形式审查
1、

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商标图样是否清晰、申请人名义及地址是否准确等。
2、审查结果
若申请文件存在问题,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 30 天)补正,申请人需及时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经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会发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申请已被受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四、实质审查
1、
对商标的显著性进行判断,包括是否具有独特性、识别性,能否使消费者将其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图形或通用名称可能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
审查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包括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以及在不同商品上但易使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近似商标。
检查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如不得使用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

2、审查结果
若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局会将该商标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若审查不通过,商标局会下发驳回通知书,说明驳回理由,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15 天)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五、初步审定公告
1、
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初步审定的商标信息,包括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类别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异议。
2、异议程序
任何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在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人需提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说明异议理由,商标局会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 30 天)答辩,商标局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裁定,若异议成立,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若异议不成立,商标则继续进入注册流程。
六、注册核准
1、核准结果

经初步审定公告无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商标局会予以注册核准,并在《商标公告》上发布注册公告,同时颁发《商标注册证》。
2、后续管理
商标注册人应妥善保管商标注册证,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 12 个月内应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同样为 10 年,在续展期间仍需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在期满前提交续展申请并获核准,否则商标到期失效,商标注册人在使用过程中需按照核准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范围使用,如需变更注册事项(如申请人名义、地址、商标图样等),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七、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如果商标在形式审查阶段被要求补正,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会怎样?
答:如果在形式审查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天)补正申请文件,商标局会视为申请人放弃该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流程终止,之前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所以申请人务必重视补正通知,按时完成补正工作。
问题二:商标注册成功后,他人是否可以随意使用我的注册商标?
答:商标注册成功后,他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应损失,但如果他人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善意合理地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一般不会构成侵权。“苹果”作为水果的通用名称,在销售苹果产品的商家中使用“苹果”字样不属于侵权,而苹果公司不能禁止此类正常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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