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单车的商标注册经历了一系列波折。其“mobike”商标在第 12 类和第 38 类的注册申请曾被驳回,后因引证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并判令其重审。
摩拜单车商标注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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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时间与注册号 | 2015年3月16日,摩拜首次提交了23件商标注册申请,包括“mobike”和“叮叮单车”,涵盖第12类“运输工具”和第38类“通讯服务”等共计19个大类。 2017年1月26日,第12类“mobike”商标注册成功,注册号为4209 4216 4220。 2017年2月14日,第42类“mobike”商标注册申请被受理,注册号为22821377。 2018年8月8日,第12类“风轻扬”商标申请,目前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
| 驳回与复审情况 | 2015年11月9日,摩拜的“mobike”在第12类和第38类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 2016年3月24日,摩拜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再次被驳回。 2017年1月,摩拜因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由于涉嫌构成近似的两个在先注册的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驳回摩拜商标注册申请的行政纠纷两案的复审行政决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决定。 |
| 相关引证商标情况 | 第6432905号“MBIKE”商标、国际注册第888896号“Mobiky”商标,以及第8142723号“Mobikey”商标。 |
| 其他相关信息 | 株式会社岛野最早于1994年6月4日在第12类“运输工具”商品或服务类别下提交了“mobike”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00年11月28日获得核准注册,后因该商标十年有效期满后未续展申请,最终被注销。 截止到2018年7月30日,含有“mobike”字样的商标累计申请100件,其中通过审查并成功注册的有23件。 |
相关问题解答
问题一:为什么摩拜单车会选择“mobike”作为核心品牌进行商标注册?
答案:选择“mobike”作为核心品牌进行商标注册,可能基于以下原因:
品牌识别度高:“mobike”简洁易记,具有较高的辨识度,便于用户记忆和传播。

国际化视野:英文品牌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更广泛的通用性,有利于摩拜单车拓展国际市场。
市场定位:“mobike”一词本身可能具有一定的时尚感和现代感,符合摩拜单车作为互联网共享单车品牌的市场定位。
问题二:摩拜单车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了哪些挑战,又是如何克服的?

答案:摩拜单车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挑战是其核心品牌“mobike”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为了克服这一挑战,摩拜单车采取了以下措施:
积极应对驳回决定:在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摩拜单车没有放弃,而是及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法律诉讼争取权益:当复审申请再次被驳回时,摩拜单车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

利用商标局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摩拜单车指出两个在先注册的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成功争取到了商标注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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