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保护品牌和产品的重要法律手段,在申请商标时,申请人需要选择10个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以覆盖其业务范围,以下是10个主要类别的详细分析:
1、第一类:化学品
洗涤剂:如洗衣粉、洗洁精等。
肥料:如氮肥、磷肥等。
火胶:如工业用胶水、粘合剂等。
炸药:如烟花爆竹、爆破器材等。
烟火:如烟花、礼花弹等。
贵重金属:如金、银、铂等。
贵重金属合金:如金银合金、铂金合金等。
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如珠宝首饰、金属工艺品等。
气体:如氧气、氮气等。
非贵重金属及其合金:如钢铁、铜、铝等。
2、第二类:油漆
颜料:如油画颜料、水彩颜料等。
清漆:如木器清漆、汽车清漆等。
漆:如家具漆、地板漆等。
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如防腐剂、防锈油等。
着色剂:如食品色素、化妆品色素等。
天然树脂:如松香、琥珀等。
固定体防火材料:如防火涂料、防火板等。
防火制剂:如阻燃剂、灭火剂等。
非医用、非兽医用微生物制剂:如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
非医用、非兽医用微生物菌种:如酿酒酵母、发酵菌种等。
3、第三类:日化用品
肥皂:如香皂、洗衣皂等。
除臭剂:如空气清新剂、鞋臭净等。
香料:如香水、精油等。
美容面膜:如清洁面膜、滋养面膜等。
牙膏:如美白牙膏、抗敏感牙膏等。
动物用化妆品:如宠物沐浴露、宠物香水等。
熏料:如香薰精油、香薰蜡烛等。
个人或动物用除臭剂:如腋下除臭剂、宠物除臭剂等。
室内芳香剂:如室内喷雾、空气净化剂等。
化妆洗肤用品:如卸妆油、洗面奶等。
4、第四类:燃料
工业用油及油脂:如润滑油、切削油等。
润滑剂:如机油、齿轮油等。
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如吸油毡、吸尘纸等。

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如汽油、煤油等。
照明用蜡烛和灯芯:如生日蜡烛、LED灯泡等。
单一商品:如火柴、打火机等。
吸烟用打火机:如香烟打火机、雪茄打火机等。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如电子点火器、煤气灶具等。
焊接用成套器具:如电焊机、气焊设备等。
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如电子烟、雾化烟油等。
5、第五类:医药
药品:如处方药、非处方药等。
医用营养品:如维生素片、蛋白粉等。
净化制剂:如消毒液、杀菌剂等。
兽药:如宠物驱虫药、兽用疫苗等。
卫生巾:如女性卫生巾、护垫等。
填牙料:如补牙材料、牙齿填充剂等。
牙填料:如牙齿矫正器、假牙等。
医用、兽医用化学制剂:如麻醉剂、止痛药等。
医用、兽医用放射性制剂:如放射性同位素药物等。
医用X光产生器和器械:如X光机、CT扫描仪等。
6、第六类:金属制品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如钢材、铜材等。
金属建筑材料:如铝合金门窗、不锈钢栏杆等。
可移动金属建筑物:如活动板房、临时仓库等。
铁轨用金属材料:如铁路轨道、道岔等。
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如钢丝绳、钢绞线等。
五金具:如螺丝刀、扳手等。
金属管材:如钢管、铜管等。

保险箱柜:如防盗保险柜、文件柜等。
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如金属雕塑、金属装饰品等。
采矿、采石场用机械器具:如挖掘机、破碎机等。
7、第七类:机械设备
机器和机床:如车床、铣床等。
电动手工具:如电钻、电锯等。
泵:如水泵、油泵等。
压缩机:如空气压缩机、制冷压缩机等。
印刷机械:如打印机、复印机等。
橡胶加工机械:如橡胶压延机、硫化机等。
塑料加工机械:如注塑机、吹塑机等。
包装机械:如封口机、打包机等。
清洗机械设备:如洗碗机、洗衣机等。
农业机械:如拖拉机、收割机等。
8、第八类:手工器械
手动研磨器具:如砂轮机、磨刀石等。
刀剪:如菜刀、剪刀等。
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如匕首、飞镖等。
开罐头器:如罐头刀、开瓶器等。
雕刻工具(手工具):如刻刀、雕刻笔等。
缝纫用具:如针线包、缝纫机等。
打猎或钓鱼用具:如钓竿、渔网等。
未加工或半加工角、牙、介制品或其代用品:如牛角梳子、象牙筷子等。
乐器:如吉他、小提琴等。
外科手术刀:如手术刀柄、手术刀片等。
9、第九类:科学仪器

量具:如尺子、量杯等。
测量器械和仪器:如血压计、体温计等。
信号器具:如信号灯、警报器等。
导航仪器:如指南针、GPS定位器等。
摄影器具:如相机、三脚架等。
光学仪器:如望远镜、显微镜等。
电力器具测控装置:如电压表、电流表等。
非医用X光产生器和器械:如X光安检机等。
钟表:如手表、闹钟等。
联锁装置:如门锁、门禁系统等。
10、第十类:医疗器械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如手术刀、注射器等。
假肢:如假腿、假臂等。
矫形用物品:如矫形鞋垫、背带等。
缝合材料:如手术缝线、伤口贴等。
助听设备:如助听器、耳塞等。
牙科设备和仪器:如牙钻、牙椅等。
眼科设备(不包括眼镜):如眼压计、眼底镜等。
医用特制家具:如病床、轮椅等。
治疗和护理器械:如呼吸机、监护仪等。
兽医用仪器和器械:如动物诊疗台、动物专用手术器械等。
相关问题与解答栏目
问题1:为什么商标注册时要选择具体的商品或服务而不是类别标题?
答:因为《区分表》中明确指出,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填写具体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名称,不能填写类别标题或类似群名称,在选择第5类时,应填写“维生素制剂*050090”而不是“药品”这个大类名称,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商标的具体保护范围明确,避免因选择过于宽泛而导致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问题2:如何确定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是否类似?
答: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原则上是类似的,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如果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被分为多个部分,并且这些部分之间不判为类似,第5类0501类似群分为八个部分,如果注册了维生素制剂,则只能限制该部分的商品不被他人注册,而其他部分的商品仍然可以被注册成功,在选择商品时需要注意区分表中的特别说明,以确保所选商品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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