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表的填写是一个重要的过程,需要仔细且准确地完成,以下是详细的填写指南:
一、基本信息填写

1、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申请人应当填写其身份证明文件上标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外国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3、申请人国籍/地区: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4、申请人地址: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
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5、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此栏供国内申请人和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填写其在中国的联系方式。
二、商标信息填写
1、商标图样: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2、商标说明:
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3、类别、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
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
三、优先权声明(如适用)
如果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四、提交与后续流程
完成填写后,点击“下一步”预览申请,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申请的下一个工作日,登录网上申请系统,通过“申请查询”功能检索出上一个工作日的申请,下载申请书并打印盖章后邮寄或直接送到商标局。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是否需要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答:是的,申请人如果是自然人,需要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问题2:商标注册申请人如何确定申报类别和商品名称?
答: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如果不确定具体类别或商品名称,可以参考该区分表中的具体项目名称或咨询专业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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