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商标注册需通过“单国注册”,提交商标图样、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人信息及优先权文件(如有),审查后公告三个月无异议则核准发证,有效期10年。
斯里兰卡商标注册
一、
斯里兰卡的商标制度遵循2003年11月12日颁布的《知识产权法》,该法律框架下,斯里兰卡国家知识产权局(NIPO)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包括僧伽罗语、泰米尔语和英语,斯里兰卡是《巴黎公约》和《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但尚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因此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申请条件
| 条件 | 描述 |
| 申请人资格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 |
| 商标类型 | 文字、名称、图形、颜色、字母、数字等 |
| 申请原则 | “申请在先”原则 |
| 语言要求 | 官方语言为僧伽罗语、泰米尔语、英语 |
三、申请材料
| 材料 | 描述 |
| 商标图样 | 需提交4份,大小需大于10cm x 10cm |
| 商品/服务项目及商标类别 | 根据尼斯分类第11版 |
| 申请人姓名及地址 |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委托书 | 若申请人非斯里兰卡居民,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代办 |
|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翻译件 | 若声明优先权,需提供对应的文件及英文翻译件 |
四、流程与时间
| 步骤 | 描述 | 时间 |
| 商标查询 | 通过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了解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注册情况 | |
| 提交申请 | 向斯里兰卡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 |
| 形式审查 | 审查员对申请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 |
| 实质审查 | 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 |
| 商标公告 | 经审查通过后,在斯里兰卡官方公报上公告,异议期为3个月 | |
| 核准发证 | 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将被核准注册并下发证书 | 受理通知书下达:4周;注册周期:2430个月 |
五、有效期与续展
| 项目 | 描述 |
| 有效期 | 自申请日起10年 |
| 续展期 | 到期日前1年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 |
| 续展有效期 | 续展后的有效期为10年 |
六、注意事项
1、不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表示商品或服务内在性质的形状、仅仅由表示商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标志组成的商标、诽谤性、不道德的图形或文字等。
2、外国人在斯里兰卡注册商标需要委任一位注册代理完成服务并签署委托书。
3、对于未注册商标使用R标符号、制造、进口或销售假冒商品属于违法行为。
七、费用
斯里兰卡商标注册个人申请官费为1150卢比,约合人民币44.39元(汇率为1:0.0386),具体费用可能因代理机构和服务内容而异。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斯里兰卡商标注册采用什么原则?
答:斯里兰卡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这意味着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最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人将获得商标专用权,这一原则确保了商标权的公平性和确定性,避免了因使用先后而产生的纠纷。
问:外国人如何在斯里兰卡注册商标?
答:外国人在斯里兰卡注册商标通常需要委任一位注册代理来完成服务,并签署委托书,这是因为根据斯里兰卡的法律要求,非本国居民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委托当地的专业代理机构来处理相关事宜,注册代理将协助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跟踪审查进度以及处理可能出现的异议或驳回等问题,对于任何非英语文件,还需要同时提交一份经宣誓的英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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