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商标注册
一、蒙古商标注册

1、法律依据:蒙古国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0年6月10日修订的《蒙古国商标和地理标志法》,该法律由蒙古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Mongolia, IPOM)负责实施和管理,官方语言为蒙古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
2、注册原则:蒙古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这意味着商标专用权的归属取决于谁最先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
3、国际条约:蒙古国是多个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包括《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内罗毕条约》和《商标法新加坡条约》,蒙古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因此可以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商标注册。
二、蒙古商标注册申请
1、申请材料:
商标图样
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委托书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翻译件
2、申请流程:
递交申请后,审查员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
审查通过后,将颁发注册证,并在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注册公告。
自公告日起一年内,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异议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冲突、商标缺乏显著性、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或恶意注册等。

3、审查时间:顺利的情况下,蒙古商标注册目前需要812个月;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延长,可能会耗时2年以上。
三、蒙古商标注册维护
1、有效期:蒙古商标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
2、续展: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为10年。
3、使用要求:与大多数国家不同,蒙古并未对商标注册成功后的实际使用做出要求,因此无法以“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若遇侵权,权利人可通过“恶意抢注”或《巴黎公约》第6条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提出撤销申请。
四、蒙古商标注册其他事项
1、驰名商标:自2014年7月1日起,蒙古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2、变更/转让:名称/地址变更、转让等信息需提供相应的文件,并可能需要公证和协议。
3、异议/授权:任何人均可对公告中的商标审请或公告中商标提出异议请求,注册商标连续5年未使用,可被任何人提出撤销申请。
4、授权期限及有效期:商标平均注册时间为1820个月。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1、Q: 蒙古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
A: 蒙古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
2、Q: 如果我想在蒙古国注册商标,但我不是蒙古居民,应该怎么办?
A: 如果您不是蒙古居民,您需要委托蒙古国的专门代理人来办理商标注册。
详细介绍了蒙古商标注册的各个方面,包括、申请流程、维护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蒙古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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